8月9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交通行为,优化道路通行环境,公安交警支队对市区主要道路电子警察设备,进行梳理和整改,近日将新增及恢复使用38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三处新增非机动车道电子抓拍设备,对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七一路地道桥两侧非机动车道;
2.东风路地道桥两侧非机动车道;
3.天威路地道桥(二道桥)两侧非机动车道。
■13处重新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点位,对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地点掉头的;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旭阳路向阳大街路口;
2.创业路朝阳大街路口;
3.顺达路开泰街路口;
4.南二环南龙门架;
5.南二环南龙门架上桥匝道;
6.规划路龙门架;
7.规划路龙门架上桥匝道;
8.规划路龙门架下桥匝道;
9.高架桥南口龙门架;
10.高架桥南口龙门架南匝道;
11.南二环东二环路口;
12.南二环高速口;
13.南二环长城大街路口。
■22处装有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路段,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七一路长城大街路口;
2.七一路王庄街路口;
3.北二环阳光小区门口;
4.朝阳大街时代天桥;
5.朝阳大街万博停车场;
6.朝阳大街风帆路口;
7.鲁岗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北150米;
8.恒祥大街儿童医院西门口北20米;
9.东风路朝阳大街路口;
10.东风路乐凯大街路口;
11.东风路先锋街路口;
12.复兴路朝阳大街路口;
13.七一路乐凯大街路口;
14.七一路新市场街路口;
15.西二环生态园路口;
16.顺达路开泰街路口;
17.天鹅路朝阳大街路口;
18.天鹅路竞秀街路口;
19.五四路审计局门口;
20.裕华路客运中心门口路段;
21.永华大街十七中门口;
22.裕华路省医院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