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有效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2日至2月6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总体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努力创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良好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
促进行动落实落地,我市成立保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供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交通运输、民政、教育、宣传、文广旅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发动各地各部门全面宣传禁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管严控严查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发生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大气污染指数迅速上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