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不想归还失主,且心生歹念冒充失主女儿添加其微信,通过精湛“演技”骗取到失主微信支付密码,之后将其微信零钱转入个人微信账户。日前,阜平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该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
近日,阜平县公安局城关刑警中队接到县城胡女士报警,称前几日自己的手机丢失了,之后有人冒充其女儿添加自己为好友,诈骗转走微信零钱3200元。民警一面安抚胡女士的情绪,一面及时对案件立案侦查,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后于4月29日在家中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前些天在县城街上捡到受害人胡某丢失的手机,后将手机卡拆下装入个人手机,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了胡某微信,在查看原有聊天记录后获取保存了胡某女儿的微信昵称、头像、朋友圈等相关信息,之后将其女儿从微信好友中删除。接着又盗用其女儿的身份信息添加胡某为好友,通过聊天以“手机被人捡到不安全帮其修改密码”为由,成功获取了受害人的微信支付密码,进而将其3200元微信零钱全部转入个人微信账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不法分子不断翻新诈骗手法,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发现手机丢失后,要第一时间将手机卡和绑定的银行卡进行挂失,冻结手机银行、支付宝账号,并更改各类社交软件密码,在未核实身份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切勿告知他人。同时,智能手机最好设置屏幕锁,尽量取消支付平台中的免密支付功能,以免手机丢失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如遇原有微信好友重新添加自己时,不要仅凭头像和昵称就仓促通过添加,要认真查看核实微信号,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