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邯郸邯钢冷轧厂一工人上班途中发生意外 工资福利却被扣”的问题。河北邯郸市人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工作单位已按工伤申报程序为反映人申报了工伤,并为反映人发放了一个月的工伤津贴,同时补发6月1日—9日的各类应得津贴。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我是河北邯郸邯钢冷轧厂涂镀车间一名工人。6月9日,我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昏迷,后被送往邯钢医院。经交通事故科调查,对方负全责。住院两个月,医药费均是自己垫付,工资待遇中的岗位津贴和奖金被扣除。单位说在路上出的交通事故而不是在工厂内,不给津贴和奖金。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
河北邯郸市人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调查,反映人于2020年6月9月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反映人工资及福利。目前,该单位已按工伤申报程序,为反映人申报了工伤,并为反映人发放了一个月的工伤津贴,同时补发了6月1日—9日的各类应得津贴。2020年9月4日,已电话告知反映人调查情况,并告知反映人工伤待遇等认定之后才予以支付,其表示理解认可。